我工作的单位属于行政单位,但是我们是和这个行政单位的下属公司签订的合同,每两年签署一次。但是这个月,用人单位要把我们的关系转到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强迫我们签合同说如不签自动离职。请问他们这样合法吗,如果我们签了我们的利益,待遇,工龄,会受影响吗?如果已经有工伤的员工,关系会受影响吗,工伤关系会转到派遣公司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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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作法是错误的,这属于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关糸,如果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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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不合理的,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你可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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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单位与你签定合同的情况,以及以后如何解决是否达成了协议 ,建议带上相关的合同面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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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就等同于你与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你的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的。这样你的待遇会受到影响。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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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们可以拒绝,同时你们可以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关系,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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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