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丈夫的父亲不在了,有一栋楼房由他和母亲继承。现在母亲放弃继承,并且把属于她的份额赠予我丈夫,同时强调只赠予我老公,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请问,属于继承那部分是否是夫妻共有,如果有,办房产证时能否夫妻的名字都可以写上。谢谢!

房产纠纷
2017-07-06 01:44: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他母亲的那份是个人财产;
    2.其他的部分有你的;
    3.如果您不熟悉法律或没时间处理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   夫妻共有房产改名该怎么办,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若想在房产证上增加夫或妻的名字或在夫妻之间变更共有人,是不用缴纳契税的,但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变更申请(原件);  3、结婚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办理地点为房产所在区县的建委房屋权属登记部门。 
  • 1、房屋过户属于赠予,依据合同法51条,在被权利人追认前或取得处分权之前,无效,但是前提您母亲不知晓此事,并未在事后给与追认;2、按照法定继承,由四个子女和您父亲共同继承;3、对于确认合同无效的时效一般认为无时效限制,对于继承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因此时效不存在问题;4、您母亲房产份额为2分之一。
  •   首先,如果当事人想放弃遗产继承,只需要书写一份放弃继承声明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即可。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其次,如果当事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其放弃继承后,应该由其他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没有明给予一方属于个人财产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424
婚后继承父母遗产夫妻共有吗
民法典 374
婚后继承父母遗产夫妻共有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有吗
民法典 1172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有吗
夫妻共有财产放弃后能继承吗
民法典 941
夫妻共有财产放弃后能继承吗
保障性住房是什么性质
经济适用房 3224
保障性住房是什么性质
办理回迁房房产证需要多长时间拿到
回迁房 3722
办理回迁房房产证需要多长时间拿到
拆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流程
房产证办理 3055
拆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流程
办理房产证的程序和步骤是什么样的
房产证办理 2861
办理房产证的程序和步骤是什么样的
办回迁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回迁房 2351
办回迁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退房手续的基本流程
退房 3423
办理退房手续的基本流程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