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恋爱至今,期间2010年7月至今男友住女友家里有女友父母照顾,2010年11月女方怀孕一个月流产。2011年四月男方首付80万贷款80万,女方家出21万买房,8月准备领结婚证,但男方父母突然以女方可能存在身体隐患为由坚决要求分手,请问如果分手女方可以获得那些权益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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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买房款!居住费用等协商解决!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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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出资的分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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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要求男方返还购房出资款。可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的流产的经济补偿。
其他赔偿很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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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保护婚前同居和未婚先孕行为。故无法要求赔偿。从公平角度可以要求对方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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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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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