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不久广东出台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问题有关规定,原来在各级机关和属于事业单位的学校、医院、研究所单位等中途离职的人员(不管何种原因离职),可以按规定通过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养老保障问题。请问我省有没有类似的规定?若没有,这部分人能不能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职,男性,已超过45岁,还在私营企业工作,能否参加企业职工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3、男性,已超过45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职人员还有什么途径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