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本人经单位统一办理中国银行长城卡一张(从办卡日起到今日无任何消费)但是从来没有像本人索取过身份证。等卡拿到本人手中也从来没有过什么激活程序也没有收到过任何的用户手册,因为个人当兵的原因所以离开了单位。
2008年,本人退伍回家后某一天因为钱包丢失连带当时办过的长城卡,所以本人就打电话95566挂失银行卡,电话中客服也帮我帮里了挂失,但是从未告知挂失需要交纳手续费用,所以本人就以为挂失了,就没有在管此事。
2011年,本人因为需要办理个人贷款像中国人民银行打印了一份(个人信用报告)才得知我因为欠中国银行45元人民币,导致了账户状况为:呆账,纳入了银行黑名单等级为连续7,还有本人看了个人信用报告还有几点质疑一:本人个人居住地址电话号码和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完全一样。二:本人至今未婚为什么报告上显示我婚姻状况为,已婚 但是没有配偶的具体信息!三:报告上为什么除了个人身份证号码性别姓名以外没有任何个人其他信息! 由于呆账的缘故本人未能办理贷款业务,还有了非常不好的个人信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