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东一酒店前台接待员,今天晚七点一男子来说住店,并掏出一叠钱说帮忙用验钞机给点一下,我给点了是七千,他说帮忙给换成一百的,我给换了五千,之后办入住手续,他说忘了带身份证得回去拿,把刚才的钱给我说不换了,我把刚才他的钱给他了,他匆忙走了,我发现我的钱少了2200元,我报警了从监控上看到他抽走了一叠钱,请问我该赔酒店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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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以被害人身份向犯罪嫌疑人要求退赔,但作为员工,你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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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赔酒店2200元,你的损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根据破案情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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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及其他法律规定,你不必赔偿。如单位扣薪,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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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钱不在你的职务范围之内,所以损失不能由酒店承担,由你个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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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