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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年底在农村买了一处房子,在签买卖合同之前问当事人有没有房屋的合法房产,他说有,我们也就没有看,但签完合同,交了1万订金后,我们约定在一个月给第一笔房款,10万,当我给他打房款的时候,他要现金,我要通过银行转帐,结果他给我他现在女友的孩子的银行帐号,我才发觉不对,后来我就提出了要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使用证的复印件,他都不给,我就说如果你不提供我就不会付款,结果他给了,我一看才知道这房屋是他女友的名字,(他们是组合家庭,且没有结婚证,)所以我就没有给第一笔款,我提出要他媳妇在原合同上再补签字,我们才给,他说要我们再加5万块才给签字(原价20万),我提出如果她不签字我就要求退订金,他们现在既不退订金也不同意签字,我现在想要回订金,该怎么办?在我们签定的合同中只有说在交完所有房款时给房屋使用证,但没有具体指是他本人房屋使用证,那是不是我的过错呢,在买房的时候村委会让我们把户口落在他们村了才能买这房,如果这房我们不能要了,户口是不是也要迁出呢。(迁户口我们花了1万元钱),我们找了村委会协商,村委会说他们不管。谢谢!!!

合同纠纷
2011-08-18 14: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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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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