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因涉嫌“故意伤害”案,当时因证据不足释放了,可时至今日,又被检察院批捕了,并网上追逃,这又是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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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及重庆地方法规,本律师答复如下:
这说明侦查机关认为已找到足够证据。因此,无论自己认为是否有罪,建议立即自首或者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声明:以上是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汪志国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仅供参考!如你需要进一步咨询,可直接来电咨询,也可带上相关材料到本所详谈!烦请来时提前预约!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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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新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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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能是现在收集到充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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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现在主要证据查清,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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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公安机关掌握了新的证据,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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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证据已经调查充分了,足以认定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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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