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在一家小餐厅里,上班,因家里有事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可是等我好回去上班时老板另外请了,老板把我辞退了也没有把我工资结了,还把我的东西拿甩了,没有签合同的,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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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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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报案和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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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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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任意解除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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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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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