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老房子(楼房)当初是我们三姐妹一起平均出资购买的,现在父母把房子卖了,住在二姐的新房内,其他两姐妹按照当地的出租房屋的价格出资房租费给二姐(给负担三分之一),父母的其他费用(含生活费、水电费、药费、电话费等等)和以前一样各占三分之一。这种情况,我们父母的卖房钱应该怎么样分配更合理些?现在在二姐手中,她认为父母住的是他的房子,所以前就应该由她管理,这个说法对吗?那我们如何让书写这份协议呢?这份协议需要父母签字吗?需要怎么履行这个协议才有法律效果?谢谢解答。
问题补充:
其他两姐妹按照当地的出租房屋的价格出资房租费给二姐(给负担三分之一),更正为其他两姐妹按照当地的出租房屋的价格出资房租费给二姐(各负担三分之一);“所以前就应该由她管理,这个说法对吗?”这句话更正为“所以钱就应该由她管理,这个说法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