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乡下的父母老家拆迁,属于市政动迁,已经签了动迁协议,但房子要2年后才能拿到。
今年下半年我和女友要结婚,我是上海户口,女友是外地户口,婚后打算将其户口迁入上海我住的房子。
我现在的房子只有我个人名字,应该属于婚前财产。
现在有2个问题:
1. 如果以后离婚,我原本拥有的产权房 会不会因为妻子户口的迁入,而成公共财产,届时要分割?
2. 如果我结婚后,我父母的动迁房子写我名字,是否意味着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了?如果我离婚,是否要平分?法院判的话,会以我爱人户口是否已迁入上海有关吗?
急盼回复!TKS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