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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要和我离婚,我们有三个孩子,小的两个户口还没上,我们夫妻一直和他父母一起生活,他父母开了一家便利店,不过店在他父母名下,我们夫妻和他父母没有正式分家,如果离婚了孩子怎么判,财产怎么分?

其它综合
2011-08-12 15:11: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男方说和我没有感情所以提出离婚,而且财产都在他父母名下,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能分到财产吗,我的孩子大的女儿四周岁老二儿子还不到三周岁小女儿才11个月这样的话判给我的机率大吗,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需要析产;然后据此分割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根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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