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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和我老婆于2009年5月经家人介绍,6月我的母亲把我的房子建好。2010年02月我们结婚,我原本在外打工(广东)。所以婚后两人一起到广东,到工作地之后。由于老婆没有工作能力,我们结婚后她没有一点经济收入。在广东玩了6个月怀孕后我母亲接她回家,在2011年1月生了个女孩,但她和我的母亲的性格不和。孩子一满月她就和我母亲因为一点小事吵架,生气之后当天丢下孩子不顾一个人回娘家。在我了解原因后得知双方都有错后,我让我母亲把孩子送到她娘家照顾等心情好一点随时可以回去。谁知她让我岳母第2天就把孩子送回家,她还是不顾孩子一人在娘家住。在我百般劝说后于4天后回家,回到家还没有3天她和我母亲又一次争吵。又一次丢下孩子不顾一个人回娘家,百般劝说还是不回我家,至今已有半月未回。我想问这样算是《对孩子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我要是现在和她离婚《离婚孩子抚养权 及财产分配》应该会怎样?

民事相关
2011-05-07 23: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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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