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卖房,总房价为117万,其中5万为税费及中介费,贷款40万,我到手为112万。合同上写明在2011年2月28日去房产中心交易过户的,但是由于该中介一直拖延,直至到2011年5月6日才正式办理了交易过户。由于该房产中介的员工将5万元中介及税费中的11100元税费及11000贷款费用私吞,为了能如期交易,我将这22100元暂时垫了出来。现在房子已经正常的交易完成了,我想咨询下是否可以告该公司拿回我的损失包括22100元已支付的税费和贷款费用,以及40万元的利息(5个月)。谢谢
-
如果你的22100元是借给中介公司的,可以索回,至于是否能要求5个月利息要看您掌握的证据。
-
收集相关证据,能够证明中介私吞的,则你可以要回。
详细可来电咨询。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可以要求返还。
-
当然可以讨回垫付款,但税费和贷款费用你无权讨回。利息你也无权追讨。
-
如有证据证明中介私吞的,可以起诉要回。
-
可以要求中介公司承担。
-
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建议起诉。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