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别人眼里的小三,不是我想做小三,只是他不肯放手让我走,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一直纠缠一年多,我为他已经流了四个小孩,现在我又怀孕了,我不想在流怕以后想生都不可以生了,我该怎么办?如果生的话,我是否可以起诉他拿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又是什么,如果坚决不让我生我是否有权向他讨要损失费,我的身体为他流了这么多他是不是应该给我一些补偿?不是我贪钱,只是我觉得我为他牺牲了太多,他却从没有为我身体考虑一下,口口声声说爱我,难道这就是爱我的表现吗?我朋友都说他抓住我心软好说话,所以才想长期霸占我而不想花钱,可是因为他会哄人也因为我对他也有感情,所以我一直都狠不下来离开他,让自己身体遭受一次次的伤害,尊敬的律师朋友,你是否可以告诉我像我这样是属于自作自受呢,还是可以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谢谢你们,等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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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及隐私!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拿出适合你个人的方案。
如果回答不够清楚或者不明白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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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下来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教育费等,按照他工资的20%-30%支付,随着时间,也可以要求增加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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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下来,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其他的赔偿法律不支持,但是你们可以协商。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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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支付20-30%作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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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