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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属因不堪殴打虐待从甘肃来到天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一个外地打工者结合并一起生活了13年。在此期间该打工者变成了小老板,并每年让其妻子来津与他生活2次,每次10几天。其他时间都与我的亲属在一起。我的亲属已经认可了这种状况。如今他又找了一个女人在一起鬼混。他是否构成重婚?我的亲属不堪侮辱,能否起诉他重婚要求赔偿?

婚姻家庭
2011-08-11 15: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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