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与李女士合作,在某小区做装饰材料专卖,我只负责在店里盯店卖货,李女士负责进装饰材料。可是李女士给客户做的产品都是一些质量偏差的产品,导致经营状况不好,李女士要求我们退出合作,李女士与其他人再合作,2011年5月份,李女士给我写了个15000的欠款收据,收据上说明5月10日还清,5月10日找到李女士,她说今年经营状况不好,没钱,当天商议分批付款,每次付5000元。可是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给,每次打电话都说没钱,李女士与其他合作人再我们退出之后开了至少5个小区在做装饰材料,明显把钱都投到生意上,却总是说生意不好,时常关机,请律师看看这个案子打起来轻松吗?还有李女士做的装饰材料打着公司的名义,没有到工商注册,也没有到税务办理相关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