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名下有一小产权房,此小产权房属于农村村政府里为鼓励企业家投资而集资建造的小别墅。无产证,只有和村里签订的一纸合约。上家转让给我们时,村里又和我父亲签订了一张合约,合约上说明只有使用权,无产证。我们家情况是,爷爷早于父亲过世,奶奶健在,母亲健在,我已婚没有小孩。奶奶现在提出要分家,请问,奶奶是否能分割此套房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当初买别墅的时候发票找不到了,可能村里有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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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现行法律规定,小产权房不得继承,但实践中都是按遗产处理,首先,被继承人应当立遗嘱,除了公证遗嘱外,其他的法定立遗嘱方式都可以;其次,要把继承客体-小产权房交给自己的继承人占有、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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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的也只是使用权,具体你们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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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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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亲未留有遗嘱,你奶奶是有份额的。但是就该房如没有房产证,是难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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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你 你奶奶 你母亲。按道理你母亲分的三分之二。你和你奶奶一人六分之一。因为那房子只有一半能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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