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通过中介,买主通过实地查看了一套开放式的毛胚二手房子,当时车库确实没有看,也不是我不让看,我当时告知他们出库的面积和房产证上的面积不符的,相差3平方米左右,当时就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也没注明,(当时他们可能只注重房子的讨还价格的问题),按理要房价全部付清才给钥匙,但因为他们说结婚要装修,所以钥匙也在5月份第一次付款时给了他们,到现在8月份了,他们说车库面积不对,要打官司。(现在所有房款已经付清,过户手续已经办好),可我认为即使合同是8.44平方米的面积,可二手房毕竟不同于期房,可以实地查看的,我有责任吗?谢谢,请及时给与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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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关系,委托律师积极应诉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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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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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