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受害者与肇事者在同一楼层干活,肇事者无理取闹,说脏话骂人侮辱受害者,受害者予以多次警告,不听,受害者用手拎了肇事者,肇事者反过来用 *** 在受害者脸上砍了深为5cm、长为5公分的伤口。报警后,受害者已包扎处理伤口缝了十多针,法医还未鉴定,海淀区分局私自定为轻微伤,并将受害者拘留10天,并罚款500,将肇事者拘留10天,只罚200!!!!受害者在拘留所拘留期间,拘留所有好几位管教和大夫说受害者不应该拘留,而是应在家养伤,管教都一律认为肇事者应该去劳教所。受害者拘留10天后,找海淀区分局评理,分局负责这个该案的负责人说自己不管了,让受害者自己上诉。为了得到证据,受害者私自与肇事者达成了协议,肇事者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答应予以一定的赔偿。协议签订几天之后,分局通知受害者重新复查脸部伤口,说法医在事发当时没有鉴定结果,需要重新鉴定。法医再次初步鉴定说轻伤,说一个星期后出明确结果,至今已两个星期尚未给我答复。 在该案中,受害者脸部毁容,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精神受到打击。请问律师:该案件应该怎样处理,才能公平公正维护受害自身的权益?非常感谢律师的建议。

其它综合
2011-08-10 11:00: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