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个人他们购买了一辆长途客车,他们购买下来以后,我爸想参股进去,8.6号晚上就口头上和他们进行了协商,但是没有定力合同,说一起买这个车,他们都口头上谈好了协议了,但是8月7号早上由于我们这边资金一时到不到位,我们就口头上与对方解除了协议,对方也答应了!但是今天才听说,他们三个与之前那个老板签订的合同是8.8号付全款,但是他们三个由于资金没有到位,今天早上9点钟才把余下的全款打过去的,但是他们违约了需要交纳20%的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这边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