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与2010年12月份进入的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我们是社招的进入公司,签的也是一年的劳务合同,也就是11年7月份,公司广告栏上说要对员工进行一次总体考核,虽说上班是赚钱养家糊口,既然选择上班了,天天在公司,也充上全心全意的干活了,八月初的时候我接到了公司的通知,说我没有考核过关,让我两天后把工作服,工号牌这些东西交上去,还给了我一张《离职员工工作交接确认表》让我签字,这个对吗能签吗,对于这些我很多东西都不懂所以,这样公司对我有赔偿吗,公司表明有事让我去找劳务部,我该找公司,还是劳务部呢。所以在这里请求帮助.
表格是这样的。 《离职员工工作交接确认表》
各相关单位:
今有原公司员工《某某》同志,因(解除劳务关系)离职,请相关单位协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011年8月5日
本人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意见:
工作交接已完成,同意办理离职手续。
其他相关单位
兼职单位 借调单位
兼职单位意见: 借调单位意见:
工作交接已完成,同意办理离职手续。 工作交接已完成,同意办理离职手续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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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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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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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他的 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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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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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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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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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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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