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中间人联系了一笔业务,但是现在发现合同和汇票都是虚假的,但是合同签署后还未履行,但是现在作为造假的甲方我已经与之失去联系。提供不了证据证明甲方是存在在那里的。并且我没有线索能够找到甲方,那么现在乙方报警,是否我就要承担甲方的所有罪责。问题补充: 我虽然只是介绍!但是,甲乙双方并没有见过,任何信息都是经过我传递的,现在我找不到证据证明甲方的存在,是否会认定我就是甲方呢?因为甲方伪造的是政府招标,现在乙方已经和政府联合起诉报警。那么我会被处以什么样的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