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的,我父于1995年承包山地8亩30年,经过我们修路推地等,现在是13亩。但是现在修山西大同到西安的铁路,征收了我们还有15年的地,现在给我们一年的收入9600元和未到期的承包款1120元,其他28万,我队平分每个人750元,他们什么也没有付出,而我父亲付出了可以说自己的生命,但现在不到3万元就了结这事情,我们确实气愤,我想问法律真是这样不公平吗?当初你们一个个不承包那地,你们现在退剩下的承包款那合同算什么?现在你们却这样,对吗???留有我父亲的手机号,若可以我们讨回属于我们的钱,请联系,也可以见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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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入补偿和未到期承包款由你们所得,其他的款项需要确定具体赔偿明细来确定分配方式。村里行为属于侵权,建议直接法院起诉。如有需要,电话咨询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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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你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拿回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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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入补偿和未到期承包款由你们所得,其他的款项需要确定具体明细表来确定。村里行为属于侵权,建议直接法院起诉。如有需要,电话咨询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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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