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2011·05·15在铜陵市金口岭村租了一间房,当时我和房东签的合同是3个月,但因为当时我们还没放假的原因,所以我们说好房租从当日开始付,水电等搬进去住了用了多少付多少,所以我是06·19才搬进去的,8月3号他有让我先搬走,说以后的房租退给我,我去搬了当时他不在,打电话说水电单子还没下来,等下来再给我结算。当时相信了他把钥匙给了他,准确来说我只住了一个半月不到,而现在他不想退钱了,要让我付三个月的水电,我觉得不合理,我想请问一下我这个问题以什么方式解决好一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