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是租的房子住,但是当时租房子的时候租给我们的人并不是房东,他收了我们2千的押金和3000的房租,也就是三个月,后来房东找来我们才知道被骗了,但是那个人也交了2千的押金给房东,也就是说我们被骗了一个月的房租,我们认为那个人交的押金理所当然就应该退给我们,因为那个人在收了我们押金和房租的时候写了收条给我们的,但是现在这个房东他以那个人会回来找他要押金为理由,不愿意退我们押金,你说我们该怎么办了?而且这期间房东和我们签定租约的时候是说明了他收到押金2千的,现在我们不想在他这里租了,因为水电费太高了,所以我们就不想租了.刚才房东过来收租,我们告诉他不租了,叫她退房租,他说不可能,我们就说那我们就多住两个月,把租金住满就搬,他也不同意.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啊,如果打官司,我们胜的几率有多大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