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合同后的一个月,公司没和我们商量,直接把工作量增加了一倍,可我们的报酬一点没变。达不到这个新工作量,报酬减半发放(500元),没法活了。公司这样,合理吗?我将这个理由,向公司明确说出,能做为辞职的理由吗?
2.我还有半月才领工作,是现在提出辞职,还是领了工作以后再说呢。我怕公司扣工资,但又想尽快脱离。怎么防止公司扣工资,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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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日通知公司可以辞职,辞职后公司不得克扣薪酬,否则,可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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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以这个为理由辞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济南赵承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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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以这个为理由辞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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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