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今年六十多岁。七年前,因为父亲有了外遇他们两人协议离婚。离婚时因为他们共同经营着一个个体企业,所以当时做了析产协议。将财产分成三份,一份归我,其余他们一人一份。企业的经营权归我母亲。因为当时拿不出现金给父亲,所以只能等到企业变卖之后再给他现金。一年之后父母又再一次复婚。在离婚的这一年当中,父亲一直和那个第三者生活在一起,复婚后一直到现在他和那个女人还是有来往。其实说明了,父亲回来就是想重新分财产。分完了再和我母亲离婚。因为原来企业的旧址马上就面临着动迁。我知道即使他们复婚了,析产协议还是有效的。他只能拿到三分之一。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他们又一次离婚了,我父亲那三分之一财产是属于婚前的还是婚后的呢?二十多年了他外面一直有个女人,我母亲是否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呢?还有一点就是,父母用我老公的名字贷款买了一处房子。首付款我父亲出了两万,其余都是我们和母亲出的钱。现在父亲每月从他的退休金当中拿出1000元,母亲拿出400元共同还贷。除了这些父亲不向家里交一分钱的生活费。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他们离婚后,这个房子是算他们的财产还是算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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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父亲与你母亲第一次离婚协议有效,第一次协议离婚已经做出财产分割,那么他们第二次结婚(也就是复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至于你父母用你老公的名义买房的问题,这个财产属于你们和你父母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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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离婚后 依据离婚协议 你父亲应的财产 就属于个人财产 再次复婚后也是属于其个财产 房屋属于你们或你老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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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下对方有外遇的证据在分配财产时女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并且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房子属于婚后财产。但是男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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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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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