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供职于一家国企, 经和公司协商,公司同意购买一辆小车给我使用, 由本人在一年内还清车款. 但本车挂公牌,产权属公司所有,要等到6年后才可以过户给我个人. 我想问的是: 在我今年付清车款后,车子应该属于我个人了,但过户要等到6年以后. 可是如果在这剩下的5年间,公司发生任何变故, 这个车子还是公司财产,还要接受对公司财产的相应处置. 那么,我的权益怎样得到保证? 听人说,要作个财产保全. 到底该怎么写这个财产保全? 请教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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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讲,因某种原因设置抵押后,即使公司出现某种问题,由于抵押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你的利益可以得到一定保护.具体操作请直接到当地车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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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这样的约定,不过,最好把各种情况书面约定清楚.
至于对你安全些,可以考虑对该车设置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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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杨律师和邢律师, 还想问问设置抵押权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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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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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