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姓易,女性。我是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聘用的临聘人员。当时聘用的时候说是合同是一年一聘,三个月实习。我是今年3月1号开始实习,也是就6月1号就算是正式员工了,但是到现在为止,局头还是没和我签合同,但是每个月的工资都是按时给我的,就是保险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买。前几天我主动去问了,才给我说要买保险,但是却说只给我买养老和医疗这两个保险,其他的三险都不给我买,而且到现在都还未给我办理相关手续。现在不是五险合一了吗?只给我买其中的2个保险算合法吗?哪条法律明确规定了的?由于现在都还未跟我签合同那个保险的事情该怎么处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