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询问你一见法律上的一件事情。我今年4月底在“X”楼盘买了一套房子,我是用公积金贷款,同时开发商承偌签他们帮我办公积金贷款,只要我先填表格,在工作单位盖章,他们保证能在交房的时候能办好,签合同的时候,交了12万多首付。合同清楚的写出是今年6月30号交房,可是我现在都还没有交房,理由就是公积金没有办好,其他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和贷款下来的就在6月30号开始陆续交房了。我想问一下。这样,我们是否可以告他们。没有办好也是他们开发商不给我们去办。6.30号前他们说老板不急他们没有办法。6.30号后,他们又说要等他们把房交完后才帮我们这么公积金的去办。请问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反了合同。谢谢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