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大龄青年,因为互相觉得条件合适所以结了婚。但是生活一年
之后,觉得实在不合适,没有孩子,所以决定离婚 。我们是属于同一单位
不同部门。要买单位房,需要结婚证,但当时,因为一些情况 ,他先借的
同事的结婚证买了房,简单的装了修,但是没家具和家电。因为他说没有
那么多钱。我家条件还行,就给了我8万的嫁妆钱。打证后,我们就用这笔
钱买齐了东西。然后,把房子转到了我们名下。另外,他和我商量用他叔
叔的名字,借钱加按揭在他叔叔单位买了一套房,但是这房子是他叔叔的
名字,需要五年后才能转到我们名下,目前正在按揭中。请问,如果我们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