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1,本人于今年5月份与对方签订租赁合同,由于疏忽,没有写明违约责任,现在对方在未与本人协调的情况下,以妨碍生产为由私自下发《解除合同通知书》,且将本人申诉至仲裁委员会,请问这份通知书有效力么?2,仲裁答辩书中可以附证人的证词吗?如可以,格式是什么?3,我方在答辩时是否需要写出对这份通知书的不承认?

合同纠纷
2011-08-03 20:29: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打官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4120
怎么证明合同解除通知书已经送达
民法典 2356
怎么证明合同解除通知书已经送达
合同终止通知书范文
民法典 1387
合同终止通知书范文
仲裁能否确认合同效力
民法典 461
仲裁能否确认合同效力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60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9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5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1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2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