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阿勒太地区租了一间商品房做生意,去年自己借钱另建一套房子。租房合同到2009年10月1日到期,当时新房并没有完全建好,水电不通,不可能入住。房东在10月1日合同到期后并没有续签,只是提出房租从原来基础上涨200元,因为父母和房东算是熟人关系,当时并没有过多计较。但是到2010年4月1日房东突至我店要求涨房租,家里只有小学还未毕业的母亲,当时房东就要求母亲在十分钟内做决定:要不这几天腾房搬走;要不就再签合同(合同续签2年,但是合同中房租价格并没有写清楚具体每个月多少钱,只是写了房租价格跟据市场价格而定),当时父亲去乌市进货,还在戈壁滩手机没有信号,而母亲小学都未读满,当时又联系不到父亲,考虑到4月还处于严冬,不可能搬住至水电未通的新房。母亲迫于无奈就签订了这份合同,而后几个月房租又是涨了100。而如今母亲决定要搬走,怕房东利用合同中“房租据市场价格而定(所处小地方,房租都是由几家大房东自己而定)”再无故涨租。但是房东以合同要挟合同签的是两年,如果我们搬走他就告上法院说我们违约。现在我想问:如果打官司,我们能打赢吗?有几成胜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