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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某银行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我为某人担保贷款已到期,因找不到借款人,要求我代为清偿’。我赶到该银行,向该行工作人员提出(1)我没有为他人做过担保(2)要求银行出示全部借款手续。银行工作人员未能出示手续,并让我签下自己的名字予以确认,且不予答复。但我从其言谈中得知该笔借款属冒名担保,并且身份证号、名称与我的并不相符。两天后,银行将我起诉要求我归还贷款。我能否提起反诉?需提交什么证据?是否能要求赔偿金?如何要求?

合同纠纷
2011-08-04 14: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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