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年底本人将邯郸县一处老庄子院子和宅基地以陆万元钱卖给他人(购买人属非农业户口),他人在去年底在宅基地上盖起了房屋。现在我想通过法律程序可以要回这两处地方吗?据听说邯郸县法院现在不受理这类案件。前段时间通过熟人咨询了一下他们说要农村土地证,据我了解向我们村95%以上都没有农村土地证。我只有当时交款收据和大队留的底账。想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8-04 19: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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