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1年7月19日我和朋友到**家私的**公寓面试操作工,经过体检后培训三天,与21日正式上班,根据访问老员工及亲身感受,在美克的管理及公司严重不合理,一个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以后,属于义务加班,也没有加班费,而且还是强制性加班,加也得加,不加也得加,到厂工作了4.5天,考勤只给记1天,更可气的是请假还扣工资,病假扣50,事假扣100,这和旷工有什么区别?从始到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7月29日早上走得时候,门口保安还说收取什么住宿费,把身份证扣押下了,还得自己拿钱去赎!对于现在这情况,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8-03 18:03: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什么规定
120640
中央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包括什么内容
企业法律顾问 3058
股权激励制度
股权转让 12109
股权激励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 12458
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 18918
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 43631
财务会计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 12905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