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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个小厂房。。2010年秋才修建好。。所用土地是当地修铁路打洞挖出来的土所填出来的一块空地。2010年还好好的。可今年春。国土局的人就来我厂。。说我们占用耕地。。这快地明明是打洞所挖出来的土填出来的。我们和当地的生产大队也签了合同的。。到现在。大队说他们不懂这些。。连证明都不给。而且国土局的人说了。一亩地要收3万元。这让我们如何承担?实在没办法了。。所以请帮帮忙。在次。先谢谢了

民事相关
2011-08-02 12: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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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