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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现在经营的一家**局的IP电话超市,最开始和**签订的是4 6 分成,我拿4,**拿6,由于**和**的竞争,把4 6分成提高为5 5分成,又与我方签订了两年的合同,可现在才过了6个多月,**又改为原来的 4 6,他们的理由是合同的第七条:“当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以及甲方的有关资费,价格,酬金等政策和标准发生调整时,乙方有义务按新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他们说这是国家政府进行资费,不是县局的安排,我想问一下,**这样做合理吗?

经济相关
2005-04-10 17:31: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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