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幼儿园已经工作两年了,我的合同今天已经到过期了,可是园长和其他老师都续约了,唯独没有和我续约,还要求我自己写辞职信,我该怎么用劳动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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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拒绝写辞职信,然后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续签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幼儿园依法支付不续签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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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虽没有续签合同,但有继续聘你,形成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幼儿园解聘你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不可自己自愿写辞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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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的规定,合同期满如果没有续签的话就终止,也即是说园方有权不与你续签的;
2、他们必须额外支付你2个月工资作为不在续签合同的经济补偿;
3、园方叫你写辞职信得目的就是要赖掉经济补偿,你可以明确拒绝,如不支付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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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