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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夫妻婚后共置的长沙的经济适用房一套(现在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不能再进行买卖),婚后育子女一个,离婚时,是夫妻二人之间分配房产还是加子女一起三人共同分配房产? 2.不能买卖的且需自己用来居住的经济适用房按什么标准定价呢? 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7-31 18:21:0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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