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02年结婚,期间一直租房子居住,于05年买了房子,首付款是他家人支援了6万,我出了5万,付了首付,并于08年全部还清贷款,并且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由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如果离婚房产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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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依法应当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离婚就该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依法进行分割,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关于双方的首付款的支付问题,在没有确定证据证明双方的具体出资数额、且双方不认可具体数额的情况下,原则上视为共同出资。你可以依照照顾女方的原则,主张争取该房屋的所有权,向对方支付低于该房屋一半的价款。当然也可以主张争取分得该房屋一半以上的价款。为了充分保护你最大的合法权利,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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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协商不成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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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协商不成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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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