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做了五年,并且从公司的效益不好,做到公司的规模越大,效益也比以前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到了合同期满的时候,用人单位再次要与劳动者续签的时候,合同的待遇比以前都差,劳动者不同意签,用人单位就要劳动者自己辞职,有没有赔偿?并且在以往的劳动期间有加班时间是比较长的,这个有没有赔偿,还有是怎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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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降低待遇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加班费如果没按实际支付,也可以追讨,可联系律师帮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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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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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合同的待遇低于之前合同,可以要求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补偿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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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按规定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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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补偿金,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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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