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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的是6层楼房,我家就住在六楼。我家对家大约20米处是一座12层高楼。据老住户说,12层楼先于我们楼建起。去年下半年,大连凯宾国际将12层楼买下装修,并拟在该楼旁边(紧挨无距离)建一座33层高楼,将其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我们找过政府,不同意建设33层高楼。政府答复是等采光分析出来再说。结果到现在也无人答复我们,该楼已经建成一半了。在这期间,凯宾国际对33层楼正对面的4号楼进行了赔偿,标准不一,有2-3万的,有10几万的,听说还有20几万的。对于我们楼也进行了部分赔偿,50多平的给了5万,97平以上的给6万,我们楼只有两个户型。我不同意赔偿标准。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不要以要求楼房交换,如果只能走赔偿的方式,我要求赔偿多少合适呢。我家在辽宁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我家的实际采光为:没建33层前,冬天(11月份以后)时候,中午12点到下午1-2点期间根本没有日光,如果33层高楼建成,我家将在12点以后至整个下午都没有太阳光。另外,该33层建筑所有地之前的规划好象是3层,根本不是33层。 如果我要走民事诉讼方式,大约能得到多少赔偿。 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7-30 08: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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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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