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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亲这边新农村改造,有地基给我们(一间给一间卖),其中这地基也有我奶奶的份,现在是这样:拆迁办的人说房产证不能做我们的,而是要做我奶奶的,我们只能算共有,但是肯定是我们去造的,以后奶奶过世了,我们作为共有人,这房产是不是我们所有?还要交什么费啊?具有法律效应么?

房产纠纷
2011-07-30 0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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