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案由:遗产纠纷 1、被告3月初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告知4月下旬开庭审理该案; 2、4月初,被告第二次收到法院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延期,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3、7月27日,被告得知,7月12日,法院在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下,开庭缺席审理了该遗产纠纷案; 4、被告自4月初收到法院第二次传票后,到7月27日得知法院已开过庭审理了该案时止,都未再收到过法院的任何传票或通知。 5、请问:法院这么做合法吗?法院这么做的依据是什么?被告应如何应对? 6、原、被告关系---- 原告---被告的继母 被告---原告的继子女

继承
2011-07-29 11:38: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