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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有关人生损害赔偿的问题。我的一位好友,在乡村马路上,因倒车时将一2岁小孩挂到导致该小孩死亡。(当时,我的好友因开车出行100米左右时想起忘了带东西,所以倒车返回家取,倒车速度非常之慢,这一小孩是和他奶奶一起的,因为车子开出时并没有看到该小孩,倒车过程中,不知该小孩是从何处跑出来的。)出事时间是早上7点过钟,当天下午,经对方要求进行协调,所以双方在村委会和镇分管领导的调解下,对方要求赔偿28万元作为补偿,因为我的好友在他们再三施加压力,被迫签订协议书,答应赔偿28万(分三期付给,第一期10万元,第二期10万元,第三期8万元,并在15天之内付清)。过后,我的好友经咨询,觉得赔偿要求太高,但还是付给对方10万元,因他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无支付能力,没有如期付给后18万元。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上我的好友负全部责任,对方没有责任,现公安机关将我的好友抓起拘留,我们对认定书不服,恳请咨询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