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这间工作了十年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每天正常上班十个小时,每个月要上30天班,而且每逢法定假日放一天二天,也要扣除工资,只要过年的时候,才是真的放假,才有工资.而且在2007年才帮助我们购买社保,但是购社保应该是公司交160元,我们交90多元,但是公司让我们交160元,而他们交90元.如果这次搬迁,我不想在去上班了,怎样才能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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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得到以下赔偿或补偿项目:
1、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
3、加班费。
以上几项赔偿根据本人工资计算,如有需要建议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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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帮助你向工厂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具体请致电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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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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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不行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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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以后公司没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自进入单位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经济补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你可来电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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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