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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其7人代理证件办理,共收取费用二万元,因家中有病人,将其钱挪用,后因无法偿还,外出打工,没有与其7人联系,后来7人将其告到派出所,派出所于去年10月份立案,今年6月将甲从外地抓获,现被关押在看守所,请问,会被订为什么罪?如果罪名成立,会被判多少年?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现在派出所要求退赔,但不能办理取保候审,还必须承担将其抓获时的费用五千元,请问是否合理?现在关押一个月多,请问何时到检察院?在拘留所在呆多长时间?

其它综合
2011-08-02 17:28: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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