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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向发展商购房(1997年),按揭18万(按揭合同中发展商为保证人),期限1997年6月~2003年6月,我已于2002年将所有银行欠款还清并解除抵押拿到房产证。现发展商于2005年4月6日发给我一个催款通知,说曾被银行从其帐户扣划了我应支付的按揭月供,罚息9383.47元,应计利息3185.85元(算至2005年3月28日),合计12569.32元。过了这好几年,中间没有得到什么通知,我要不要按他们的要求付款?

房产纠纷
2005-04-12 05:02: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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